为解决威宁自治县医疗废物不能全部按要求集中处置的现状,改善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行业环境状况,根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威宁蓝宇医疗废弃物治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威宁自治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威宁蓝宇医疗废弃物治理有限公司拟在威宁自治县金钟镇金水村大山组打磨冲子建设威宁自治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2017年11月23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占地面积16230m2,处理规模5.0t/d(1825t/a),总建筑面积1788.04m2,总投资2850.9万元。
威宁自治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属于医疗废物收集、集中处置项目,具有分散性收集、集中性处置的特点。利用运输车辆收集服务范围内医疗废物至处置中心,处置中心采用高温蒸煮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部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环评类别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威宁蓝宇医疗废弃物治理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威宁自治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环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技术导则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实地调查和现状评价表明,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业主进行公众参与调查表明,无公众反对项目建设;在对项目的产、排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明确了主要保护目标、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分析预测项目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及排污方式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